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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古代简策制度
辉辉 发表于 2008-04-17 01:03:29
简策制度是我国最早的书籍制度。在我们祖先脱去猿人蒙昧的外衣,开始有了人的自觉;在中华文明的传承与发展的历程中,简策制度有着重大的历史功绩。刘国钧认为我国最早的正式的书籍是用竹片或木板做的。甲骨、青铜不是专门作为书写用的材料。专门作为书写用的材料在我国最早的是经过整治的竹片和木板。用竹做的叫做简策,用木做的叫做版牍。因此,这种制度就叫做简策制度或简牍制度。简策制度是我国书籍制度的源头,研究简策制度的来源、材质、制作工艺、版式装帧等对于了解中国书籍制度的变迁、中国出版文化的深厚历史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
一、简策制度起源
我国使用简策始于何时?目前还没有考证出确切的时间。史学家钱存训指出:“竹木应用于书写的起源已不可考,但其时间必然很早。战国时代以前的简策,早已湮没,但由古文字及典籍的记录中仍可看出,竹木可能是中国最早的书籍材料。‘册’字象征着一捆简牍,编以书绳二道;最早见于殷代甲骨卜辞。和册字有关的‘典’字,象征着‘册’在几上,亦见于两周金文。这两个字,常指史官记录帝王诰命的文件。两汉承袭此制,以简牍册封,传达王命,沿用直至公元后5世纪。许多周代的文籍,皆记载着竹简木牍应用于命令、祝祷及公文……武王克商后,援引史实以作前例,《尚书·多士》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显然,不仅在周代,殷初已用简牍作为正式公文、祝祷和档案了。”[1]钱存训认为中国以竹简木牍作为书写材料大约自上古至公元三四世纪。在我国目前出土的文物中,年代最早的是战国简,我们只能用甲骨文中出现的与简策有关的文字断定简策制度的起源。比如“册”出现于商代甲骨文中,这就说明在商代以前或至少在商代我国已经有简策书了。
简策起源于殷商时期,但作为记载和传播知识的书籍, 则大量流行于春秋、战国、秦及两汉期间, 东汉发明纸以后,简策逐渐减少,但一直在延续使用,约到公元四、五世纪绝迹(东晋末年)。
二、简策的材质
简策或简牍是中国古人为书写文字而使用的专用载体。“我国初期书籍的制作材料就是龟甲、兽骨、青铜器和玉、石质材料,而随着内容的不断丰富,文字的不断加长、甲骨、青铜器或石片、玉片就难以容纳,于是又出现了竹木简书。”[2]龟甲、兽骨等是不是书籍材料,还是仅仅是文字载体,值得商榷。但简牍作为专门的书籍材料是确信无疑的。简以竹为原料,版、牍以木材为原料。简字从竹,为竹子所制。南方产竹,以竹简为多。那时中原气候温润,也盛产毛竹,因此在河南、山西、山东等地都使用过竹简。而西北等不产竹的地方,则多用木牍。木牍所使用的木料多是杨树和柳树。
在竹木之间,竹简的使用早于木牍。中国古代书籍的名称、单位、术语等,多数与竹简有关。“简”,从“竹”。把许多简编连起来的“策”,仍从“竹”。由此可推断出最早的简策是竹片,不是木片。“策”与“册”相通。一篇文章就是一册,重要文章称典册。作品以“篇”为计量单位,“篇”从“竹”。此外,籍、簿等也从“竹”。这些与书籍有关的字都从“竹”,而牍字的使用至汉代始见于文献,说明最早书籍是竹简做成的。刘师培认同这种观点。后来,钱存训也认为最初用以书写的材料是竹简而非木牍。木牍的使用应该较后,或者是作为竹简的代替品。
竹简比木牍时间早,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加工竹子成片状,比加工木材容易得多。加工木材,必须有锯、斧、刀、刨等工具。加工竹子,主要工具是一把刀。用刀劈竹,就像成语所说势如破竹,只要顺着竹子的纹理劈,愈劈愈细,愈劈愈薄,不太困难。与木材加工成片状相比,加工竹子要容易得多,简单得多。
为什么选择竹木而非其它材料作为书籍的主要载体呢?主要是因为我国是亚热带气候,商周时期南方包括中原气候都很温润,很适合竹子生长。廉价的竹子制作简便、成本低廉,轻巧而表面光滑,又容易着墨,书写整治起来也很容易。
用竹木制成竹简和木牍,用于书写公文与制作典籍,这是华夏先人从事文字传播的一项重要创造。
三、简策的制作工艺
简策的制作遵循一定的工序,竹简和木牍的制作不一而同。东汉王充在《论衡》中记载:“竹生于山,木长于林,截竹为简,破以为牒,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断木为椠,柝之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牍”。王充只是把竹木简牍的制作做了粗略的描述,具体来说,竹简书的制作流程是:
(一)将整竹截断成一定长度的竹筒。竹筒的长度视其用途而定,用于书写儒家经典和一般性文章的长度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越重要的内容所使用的竹简长度越长。竹质的选用也颇有讲究,绝大部分选取中间部分来制作。
(二)将竹筒劈成一定宽度的长条,称为“简”,再用刀将竹的表皮刮削掉,使其平整。
(三)用火将刮削好的竹简烘干,以防止虫蛀,称为杀青。刘向在《别录》中说:“新竹有汁,善朽蠹。凡作简者皆于火上炙干之。以火炙简令汗去其青。谓之杀青,亦曰汗简。”由于竹简在烘烤的时候有水分冒出,如同汗珠,因此古人也称书写在竹简史书为汉青。
(四)用绳子将一根根独立的竹简编成一册,有的先编好再书写,也有的先写后编。编绳用的材料有白丝线、黄丝线、黑丝线、青丝、麻线、皮革、红绳等。为了不使编绳滑动,常在简侧系纶处刻三角形契口。
(五)如果想重复利用旧简,只要将上面的文字用到刮去即可,称为“削衣”,如果要更改错字,也有专门的刮刀将错字刮掉,或者用水涂抹掉墨字。
木牍的制作流程是先将树木锯成定长的一节节的短木,再柝成木板,用斧头削平整,用刨子刨光滑,再在整治好的木板上刻划上等距的竖线,像一根根竹简一般。
四、简策的版式装帧规格
版式装帧规格是研究书籍制度必不可少的部分。形式反映内容,简策所记载的内容性质、重要程度不同,其版式装祯也会有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 尺度
在古代,简策的尺度逐渐形成规格。在战国时期,竹简一般为2尺4寸、1尺2寸和8寸,他们之间成倍数关系。王充说:“二尺四寸,圣人之语。”六经等经典著作用2尺4寸的竹简,大约相当于现在的55厘米。在魏襄王墓发现的《易经》等“汲冢书”竹简即是如此。汉代竹木尺度为3尺、2尺、1尺、0.5尺不等,都是0.5的倍数。3尺(约70cm)简用来写诏令法律、历谱,以示其重要,因此古代的法律也叫“三尺法”。1尺简牍也称尺牍,可用来写遣策、名刺、文书、诏令法律、户簿、图书、历谱等,内容很多。
从上可以看出,古人有“策之长短以别书之尊卑”的制度,即根据书籍的重要程度分别书于不同长度的简策。
(二) 行格、书体
我国古代的书籍在简策制度时代已有一定的行格规定,同一次书写编联的简策,每简的行与字数(即行款)大致相同。但这一般只限于那些书写书籍的简策,而书写其它内容(如遣策、户籍、诏书) 的简策一般按事、人等分简书写,因为要书写的内容不同,每简及每行的字数当然也不同。有的书一行于正面,有的书两行以上或正反面都写字。
在书写方式上,遵循的是从右到左竖行书写,这是中国独特的书写方式。为什么是竖行?因为竹子的纹理是竖直的,且竹简宽度很小,竖行书写更加容易、方便。另一个原因可能是汉字属象形文字,其笔画特点,起笔落笔的先后顺序有利于竖行书写。而且,没有证据显示阅读竖排文字比阅读横排文字要慢。为什么是从左到右呢?则是为了书写的方便,左手执简,右手写字,将写好的竹简从左到右排列,这样就将写好的竹简与为写字的竹简分开排列,有利于编简成册。
就字体来说,楚简以篆书为主,秦简以隶书为主,汉简以隶为多。一般来说,重要文件以篆书书写在竹简上,而次要的文章则用隶书书写。楷书出现于东汉末年,清晰端正,笔画平直。楷书简牍最早发现于三国吴。
(三) 装祯特色
简策制度是我国独有的书籍制度,在装祯上也独树一帜。
一支支独立的简牍要编连成册才能称作一本书。简策装订的方法是用麻绳、丝绳或皮绳在简的上下端无字处编连,类似竹帘子的编法。编完一篇内容为一件,称为策,也称简策。"策"与"册"义相同。用丝绳编的叫"丝编",用皮绳编的叫"韦编"。在编简成册时,先把这篇文字的篇名写在另一根简上,编在策首。另用一根简写书名,编第一策(即第一篇)之首,这根简古人叫做“赘简”。编简成策之后,从尾简朝前卷起,阅读时展开即卷首。《中国图书史》中说:“编连成策的简可以折叠,至今未见实物。出土实物除散乱者外,多为卷起的策子,即以最后一根简为中轴,向前舒卷,像卷竹帘一样,卷成一卷,然后存放起来。”[3]
封存时,将一片名为封面的木片捆扎于文件之上,再用封泥敷在书绳上面,盖上封印,便可送发。封面只能用于单独一种文件,如果要把数种文件同时发送,就要书囊封装。文件的重要程度不同,书囊的颜色也不同。
简策装祯对后世影响很大,特别是简策装的规格尺寸、联接方法,使用形式等,都为后来的装祯技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对后世的书籍装祯的开本尺寸、订联方法、工艺形式等,都产生过重要影响。
五、简策制度的影响
竹木简牍在中国流行的时间长达数千年,简牍制度是中国最早的书籍制度,因此其影响非常深远。比如,中国古代书籍都是直排文字,由上到下,由左到右书写,这种行格就是起源于简策制度。这种制度甚至影响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还有,许多有关书的计量单位如“册”、“篇”等,都与简策制度有关。在成语中,有学富五车、连篇累牍、汗牛充栋、罄竹难书等,都反映了简策制度深远的影响。当然,简策书的不足之处也是很明显的,比如笨重、容纳的字数有限、阅读不便等,纸张发明之后,简牍逐渐被卷轴所取代。
参考文献:
1、 钱存训《印刷术发明前的中国书和文字记录》,印刷工业出版社1988年版
2、 刘国钧《中国古代书籍史话》中华书局1962年12月
3、 肖东发、杨虎 《中国图书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年8月
一、简策制度起源
我国使用简策始于何时?目前还没有考证出确切的时间。史学家钱存训指出:“竹木应用于书写的起源已不可考,但其时间必然很早。战国时代以前的简策,早已湮没,但由古文字及典籍的记录中仍可看出,竹木可能是中国最早的书籍材料。‘册’字象征着一捆简牍,编以书绳二道;最早见于殷代甲骨卜辞。和册字有关的‘典’字,象征着‘册’在几上,亦见于两周金文。这两个字,常指史官记录帝王诰命的文件。两汉承袭此制,以简牍册封,传达王命,沿用直至公元后5世纪。许多周代的文籍,皆记载着竹简木牍应用于命令、祝祷及公文……武王克商后,援引史实以作前例,《尚书·多士》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显然,不仅在周代,殷初已用简牍作为正式公文、祝祷和档案了。”[1]钱存训认为中国以竹简木牍作为书写材料大约自上古至公元三四世纪。在我国目前出土的文物中,年代最早的是战国简,我们只能用甲骨文中出现的与简策有关的文字断定简策制度的起源。比如“册”出现于商代甲骨文中,这就说明在商代以前或至少在商代我国已经有简策书了。
简策起源于殷商时期,但作为记载和传播知识的书籍, 则大量流行于春秋、战国、秦及两汉期间, 东汉发明纸以后,简策逐渐减少,但一直在延续使用,约到公元四、五世纪绝迹(东晋末年)。
二、简策的材质
简策或简牍是中国古人为书写文字而使用的专用载体。“我国初期书籍的制作材料就是龟甲、兽骨、青铜器和玉、石质材料,而随着内容的不断丰富,文字的不断加长、甲骨、青铜器或石片、玉片就难以容纳,于是又出现了竹木简书。”[2]龟甲、兽骨等是不是书籍材料,还是仅仅是文字载体,值得商榷。但简牍作为专门的书籍材料是确信无疑的。简以竹为原料,版、牍以木材为原料。简字从竹,为竹子所制。南方产竹,以竹简为多。那时中原气候温润,也盛产毛竹,因此在河南、山西、山东等地都使用过竹简。而西北等不产竹的地方,则多用木牍。木牍所使用的木料多是杨树和柳树。
在竹木之间,竹简的使用早于木牍。中国古代书籍的名称、单位、术语等,多数与竹简有关。“简”,从“竹”。把许多简编连起来的“策”,仍从“竹”。由此可推断出最早的简策是竹片,不是木片。“策”与“册”相通。一篇文章就是一册,重要文章称典册。作品以“篇”为计量单位,“篇”从“竹”。此外,籍、簿等也从“竹”。这些与书籍有关的字都从“竹”,而牍字的使用至汉代始见于文献,说明最早书籍是竹简做成的。刘师培认同这种观点。后来,钱存训也认为最初用以书写的材料是竹简而非木牍。木牍的使用应该较后,或者是作为竹简的代替品。
竹简比木牍时间早,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加工竹子成片状,比加工木材容易得多。加工木材,必须有锯、斧、刀、刨等工具。加工竹子,主要工具是一把刀。用刀劈竹,就像成语所说势如破竹,只要顺着竹子的纹理劈,愈劈愈细,愈劈愈薄,不太困难。与木材加工成片状相比,加工竹子要容易得多,简单得多。
为什么选择竹木而非其它材料作为书籍的主要载体呢?主要是因为我国是亚热带气候,商周时期南方包括中原气候都很温润,很适合竹子生长。廉价的竹子制作简便、成本低廉,轻巧而表面光滑,又容易着墨,书写整治起来也很容易。
用竹木制成竹简和木牍,用于书写公文与制作典籍,这是华夏先人从事文字传播的一项重要创造。
三、简策的制作工艺
简策的制作遵循一定的工序,竹简和木牍的制作不一而同。东汉王充在《论衡》中记载:“竹生于山,木长于林,截竹为简,破以为牒,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断木为椠,柝之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牍”。王充只是把竹木简牍的制作做了粗略的描述,具体来说,竹简书的制作流程是:
(一)将整竹截断成一定长度的竹筒。竹筒的长度视其用途而定,用于书写儒家经典和一般性文章的长度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越重要的内容所使用的竹简长度越长。竹质的选用也颇有讲究,绝大部分选取中间部分来制作。
(二)将竹筒劈成一定宽度的长条,称为“简”,再用刀将竹的表皮刮削掉,使其平整。
(三)用火将刮削好的竹简烘干,以防止虫蛀,称为杀青。刘向在《别录》中说:“新竹有汁,善朽蠹。凡作简者皆于火上炙干之。以火炙简令汗去其青。谓之杀青,亦曰汗简。”由于竹简在烘烤的时候有水分冒出,如同汗珠,因此古人也称书写在竹简史书为汉青。
(四)用绳子将一根根独立的竹简编成一册,有的先编好再书写,也有的先写后编。编绳用的材料有白丝线、黄丝线、黑丝线、青丝、麻线、皮革、红绳等。为了不使编绳滑动,常在简侧系纶处刻三角形契口。
(五)如果想重复利用旧简,只要将上面的文字用到刮去即可,称为“削衣”,如果要更改错字,也有专门的刮刀将错字刮掉,或者用水涂抹掉墨字。
木牍的制作流程是先将树木锯成定长的一节节的短木,再柝成木板,用斧头削平整,用刨子刨光滑,再在整治好的木板上刻划上等距的竖线,像一根根竹简一般。
四、简策的版式装帧规格
版式装帧规格是研究书籍制度必不可少的部分。形式反映内容,简策所记载的内容性质、重要程度不同,其版式装祯也会有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 尺度
在古代,简策的尺度逐渐形成规格。在战国时期,竹简一般为2尺4寸、1尺2寸和8寸,他们之间成倍数关系。王充说:“二尺四寸,圣人之语。”六经等经典著作用2尺4寸的竹简,大约相当于现在的55厘米。在魏襄王墓发现的《易经》等“汲冢书”竹简即是如此。汉代竹木尺度为3尺、2尺、1尺、0.5尺不等,都是0.5的倍数。3尺(约70cm)简用来写诏令法律、历谱,以示其重要,因此古代的法律也叫“三尺法”。1尺简牍也称尺牍,可用来写遣策、名刺、文书、诏令法律、户簿、图书、历谱等,内容很多。
从上可以看出,古人有“策之长短以别书之尊卑”的制度,即根据书籍的重要程度分别书于不同长度的简策。
(二) 行格、书体
我国古代的书籍在简策制度时代已有一定的行格规定,同一次书写编联的简策,每简的行与字数(即行款)大致相同。但这一般只限于那些书写书籍的简策,而书写其它内容(如遣策、户籍、诏书) 的简策一般按事、人等分简书写,因为要书写的内容不同,每简及每行的字数当然也不同。有的书一行于正面,有的书两行以上或正反面都写字。
在书写方式上,遵循的是从右到左竖行书写,这是中国独特的书写方式。为什么是竖行?因为竹子的纹理是竖直的,且竹简宽度很小,竖行书写更加容易、方便。另一个原因可能是汉字属象形文字,其笔画特点,起笔落笔的先后顺序有利于竖行书写。而且,没有证据显示阅读竖排文字比阅读横排文字要慢。为什么是从左到右呢?则是为了书写的方便,左手执简,右手写字,将写好的竹简从左到右排列,这样就将写好的竹简与为写字的竹简分开排列,有利于编简成册。
就字体来说,楚简以篆书为主,秦简以隶书为主,汉简以隶为多。一般来说,重要文件以篆书书写在竹简上,而次要的文章则用隶书书写。楷书出现于东汉末年,清晰端正,笔画平直。楷书简牍最早发现于三国吴。
(三) 装祯特色
简策制度是我国独有的书籍制度,在装祯上也独树一帜。
一支支独立的简牍要编连成册才能称作一本书。简策装订的方法是用麻绳、丝绳或皮绳在简的上下端无字处编连,类似竹帘子的编法。编完一篇内容为一件,称为策,也称简策。"策"与"册"义相同。用丝绳编的叫"丝编",用皮绳编的叫"韦编"。在编简成册时,先把这篇文字的篇名写在另一根简上,编在策首。另用一根简写书名,编第一策(即第一篇)之首,这根简古人叫做“赘简”。编简成策之后,从尾简朝前卷起,阅读时展开即卷首。《中国图书史》中说:“编连成策的简可以折叠,至今未见实物。出土实物除散乱者外,多为卷起的策子,即以最后一根简为中轴,向前舒卷,像卷竹帘一样,卷成一卷,然后存放起来。”[3]
封存时,将一片名为封面的木片捆扎于文件之上,再用封泥敷在书绳上面,盖上封印,便可送发。封面只能用于单独一种文件,如果要把数种文件同时发送,就要书囊封装。文件的重要程度不同,书囊的颜色也不同。
简策装祯对后世影响很大,特别是简策装的规格尺寸、联接方法,使用形式等,都为后来的装祯技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对后世的书籍装祯的开本尺寸、订联方法、工艺形式等,都产生过重要影响。
五、简策制度的影响
竹木简牍在中国流行的时间长达数千年,简牍制度是中国最早的书籍制度,因此其影响非常深远。比如,中国古代书籍都是直排文字,由上到下,由左到右书写,这种行格就是起源于简策制度。这种制度甚至影响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还有,许多有关书的计量单位如“册”、“篇”等,都与简策制度有关。在成语中,有学富五车、连篇累牍、汗牛充栋、罄竹难书等,都反映了简策制度深远的影响。当然,简策书的不足之处也是很明显的,比如笨重、容纳的字数有限、阅读不便等,纸张发明之后,简牍逐渐被卷轴所取代。
参考文献:
1、 钱存训《印刷术发明前的中国书和文字记录》,印刷工业出版社1988年版
2、 刘国钧《中国古代书籍史话》中华书局196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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